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遵守吗

时间:2025-08-09 14:30:01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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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遵守吗

一、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遵守吗

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,应当遵守的。

特别约定属于双方合意的体现,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、不违背公序良俗,对双方就具有约束力。比如关于竞业限制、服务期等特别约定,员工一旦签署合同,就需依约履行义务。若违反特别约定,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,如支付违约金等。

但如果特别约定存在显失公平、欺诈、胁迫等可撤销情形,受损害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该约定。所以,一般情况下应遵守特别约定,除非能证明其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。

二、劳动合同中约定仲裁还可以诉讼吗

一般情况下,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,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先申请劳动仲裁。

根据法律规定,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。若直接向法院起诉,法院可能会裁定不予受理。但存在特殊情况,例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,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或者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,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,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,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。总之,通常要先经过仲裁,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部分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三、劳动合同中工伤不负责吗

劳动合同中约定“工伤不负责”的条款是无效的。
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,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,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,并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不缴纳的,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。

职工发生工伤,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此类免责约定,也不能免除其法定义务。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因为工伤事故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,若允许用人单位通过约定免责,将极大损害劳动者权益,违背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。所以,遇到这种情况,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当我们探讨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遵守吗这个问题时,要明确其具有法律效力,是需要遵守的。特别约定能进一步细化双方权利义务,比如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、竞业限制条款等。若违反这些特别约定,可能面临违约责任。比如支付违约金、赔偿单位损失等。要是你对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在具体执行、变更或解除等方面存在疑问,或者想深入了解其相关法律后果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吧。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,为你详细解读特别约定的关键要点,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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