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了劳动合同老板不给辞职怎么办

时间:2025-07-31 11:00:02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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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了劳动合同老板不给辞职怎么办

一、签了劳动合同老板不给辞职怎么办

劳动者享有辞职权。若已过试用期,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三十日期满后,劳动关系即解除,无需老板批准;若在试用期内,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。

你可以采用邮政快递“辞职信”,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“辞职信”字样及日期,并保留好快递底单。若老板因此克扣工资,属违法行为,你可先与单位协商,协商不成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二、签了劳动合同后悔了要付违约金吗

一般情况下,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后悔,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无需支付违约金。

但若是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的,要支付违约金。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,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,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。

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,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,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。具体是否需付违约金,要看是否存在上述法定情形。

三、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降薪吗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。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降薪,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。

一般情况下,公司降薪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。若公司单方面降薪,劳动者有权拒绝,并可要求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。若公司坚持降薪,劳动者可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此时公司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所以,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未经协商一致不能随意降薪。

当面临签了劳动合同老板却不给辞职的情况时,这确实会让劳动者感到困扰。首先要明确,劳动者是有辞职权利的。一般而言,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到期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。但如果老板依旧阻拦,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、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。在这一过程中,可能还会涉及到证据收集、程序办理等诸多细节问题。要是你对这些方面存在疑问,或者不知如何妥善处理老板不给辞职的状况,别再纠结,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建议和解决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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