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,中利集团披露公司苏州腾晖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。

根据公告,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苏州腾晖”)收到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汉寿县人民法院”)送达的《民事判决书》【(2025)湘0722民初1884号】。

原告: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

被告: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

汉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:

1.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2.案件受理费116,390.6元,由原告负担。

根据中利集团2025半年报披露,原告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被告腾晖光伏合同纠纷,提起诉讼,涉案金额1,276.51万元,太多诉讼信息并未披露。

此外,公告显示,另一则案件中原告腾晖光伏与被告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、常州市招联绿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,提起诉讼,涉案金额4,444.13万元,目前仍在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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